桌子
通豪大飯店-5F維爾席廳
線上問台灣 > 臺中市 > 北區
中清路一段521號 5 樓
可容納100人
面積154坪
設備與服務
椅子
冷氣
廁所
無線網路
延長線
場地規範
注意事項:
1. 為確保會議活動順利進行,請於3-7天前預約,並繳納租借訂金50%費用。(延期僅1次為限,且訂金保留不予退還)
2. 場地租借當日收取押金5000元/次,會議結束後退還押金。
(為音響與投影設備與周邊等保固金) 。
固定租借企業與商家,只在第一次租借場地時繳交押金,於合約結束後退還押金。
3. 租借場地需恢復原況整潔,或需協助清潔則額外依情況收取3000元起的場地清潔費、如有攜帶外食另計清潔費1000元。
加購服務:
瓶裝水:350元/箱(24瓶) 加購1瓶20元
午餐/晚餐御料餐盒 180元 至300元/盒
備註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4. 逾時以原價1小時5000元計費,30分鐘內為2500元,以此類推。
5. 租借場地的報價不包含餐飲與茶點,另電腦設備請貴賓自行攜帶。
6. 週邊停車場為城市車旅,僅提供停車優惠100元/台,單次進出,請至櫃檯領取。
7. 通豪大飯店有保留最終解釋之權利,以現場公告為主。
位置資訊
台灣臺中市北區
中清路一段521號 5 樓
交通資訊
捷運文心中清站步行10分鐘
11. 停車資訊:城市車旅停車優惠: 單次NT$100(原價 NT$50/30分鐘,單日上限NT$250,跨夜最高NT$500)。優惠折扣券可在離場前至櫃檯索取。若停車場已滿,請尋找其他停車位,非特約停車場將不提供補助。
管理者資訊
通豪大飯店
2024 年 09月 13日 加入 Pickone已驗證
優質商家
付款方式
信用卡付款 由第三方支付「藍新金流」提供
退訂政策
場地租借已付訂金取消時,依服務定型化契約相關辦法如下:
一、甲方訂席期日距約定辦席、外燴(辦桌) 日九十日以前者:
(一) 甲方通知於原定辦席、外燴(辦桌)日前九十日以上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百。
(二) 甲方通知於原定辦席、外燴(辦桌)日前六十日至八十九日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七十五。
(三) 甲方通知於原定辦席、外燴(辦桌)日前三十日至五十九日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五十。
(四) 甲方通知於原定辦席、外燴(辦桌)日前十五日至二十九日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二十五。
(五) 甲方通知於原定辦席、外燴(辦桌)日前十四日內到達或怠於通知者,乙方得不退還甲方已付定金。
二、甲方訂席期日距約定辦席、外燴(辦桌)日前二十九日至八十九日者:
(一) 甲方通知於原定辦席、外燴(辦桌)日前六十日至八十九日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百。
(二) 甲方通知於原定辦席、外燴(辦桌)日前三十日至五十九日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七十五。
(三) 甲方通知於原定辦席、外燴(辦桌)日前十日至二十九日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五十。
(四) 甲方通知於原定辦席、外燴(辦桌)日前九日內到達或怠於通知者,乙方得不退還甲方已付定金。
三、甲方訂席期日距約定辦席、外燴(辦桌)日前二十八日以內者:
(一) 甲方通知於原定辦席、外燴(辦桌)日前二十日至二十八日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百。
(二) 甲方通知於原定辦席、外燴(辦桌)日前十至十九日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五十。
(三) 甲方通知於原定辦席、外燴(辦桌)日前九日內到達或怠於通知者,乙方得不退還甲方已付定金。